学校按照规定每年拨付给马院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,为更好地发挥专项经费的作用,做到使用管理的制度化、规范化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经费来源与额度
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》规定,“专科院校按每生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提取专项经费,用于思政课教师的学术交流、实践研修等”。学校按每名学生30元的标准拨付给马院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。
二、经费的用途
根据上级有关规定,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主要“用于教师学术交流、考察等”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专项经费除教师学术交流、考察外,还用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进修、购置教学图书资料以及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教育等,经费的具体使用原则上参照如下标准和比例执行。特殊情况下,经批准可在不超过总额的前提下适当统筹调整。
1.学术交流费用。包括组织和参加各种小型教学、科研交流、学术研讨会等活动所产生的费用;聘请校外专家学者的讲座费、差旅费、招待费等,总计不超过年度经费总额的30%。
2.教师社会实践考察费用。包括教师集体外出调研和学习交流考察所需的交通费、食宿费等,总计不超过年度经费总额的30%。
3.专任教师培训进修费。包括各种短期培训学习和集中备课会等所需的培训费、差旅费等,总计不超过年度经费总额的20%。
4.学生社会实践费用。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费、教师指导费、学生思政课社会实践外出调研、实习的交通费、考察费等,总计不超过年度经费总额的15%。
5.图书资料费。包括思政课教学所必需的专业图书、报刊杂志、光盘影像等,总计不超过年度经费总额的5%。
三、经费的管理
1.统一管理。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由马院设立专项项目统一管理,综合办负责该专项经费的具体使用。
2.严格审批。马院根据以上原则比例安排各项经费支出,并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履行各项审批报销手续。